衡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6月27日至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雄飞主持会议。
今年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工会法》、《消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两部法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政府和工会在贯彻实施《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理顺关系,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会议认为,我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不断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坚决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但仍存在着消防隐患多、整改难度大;部门配合不够、执法不严格;基础设施落后、抗御火灾能力弱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制订《衡阳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招标投标法》实施14年来,通过我市各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招投标工作逐步从无序走向有序。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完善制度并出台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明确并建立权责统一的监管机制,尽快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严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87.49亿元,财政总支出完成304.29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77.58亿元,财政总支出完成75.33亿元。会议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会议同时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献血“一法一办法”有关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献血难以满足用血需要、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投入难以满足运转需要、宣传难以满足普及需要、服务难以满足便利需要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核定血站人员编制,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村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存在不少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扩面提质、延伸整治内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汉成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慧玲、张玉林、周千山、李辉、刘运定、肖顺生,秘书长任亚波出席。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琦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段志刚、周辉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张六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开松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5名市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