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主任会议 王雄飞主持
7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雄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废止《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监督办法(试行)》、《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财政决算暂行办法》的报告、关于制定《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草案)》、《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的报告,关于修改《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试行办法》的报告。
会议认为,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对一些制度进行废止、修改以及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很有必要,同意将这些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
另会议还审定了《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的修改内容,原则通过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公务活动暂行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慧玲、张玉林、周千山、杨汉成、刘运定,秘书长任亚波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琦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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