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入列成熟型资源城市
近日,国务院首次正式批复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衡阳市作为成熟型资源城市入列其中。我市耒阳、常宁作为衰退型资源城市一同进入《规划》,将分别享受不同的国家政策红利。
我市是在《规划》最后定稿时成功入列,系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发改委等部门长期努力争取的结果。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和市发改委,多次赴国家发改委进行汇报和争取。
《规划》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标准,将资源型城市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类,国家对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市将采取不同的政策予以支持。其中,我市耒阳、常宁作为衰退型资源城市,将继续获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并在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等方面获得更多更大的政策支持。而对于成熟型资源城市,国家将从培育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打造支柱型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国家还将加快构建“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利益分配共享机制、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等5项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根据批复的《规划》,全国共有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湖南省被纳入其中的共有14个不同类型的城市,包括衡阳、郴州、娄底、邵阳4个地级市。
此前,国务院自2001年开始,在全国开展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先后分三批界定69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其中包括我市的耒阳和常宁。这次《规划》正是在此基础上的系统总结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