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1月19日至23日举行
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1月19日至23日举行。1月7日,十一届市政协召开第十三次主席会议,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和协商。市政协主席廖炎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审议了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审议了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协商了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人名单(草案)和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名单(草案);协商了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小组召集人名单及分组原则(草案);还审议了会议期间的有关表彰决定(草案)、委员发言材料和优秀调研报告发言材料(草案)以及民主监督员代表发言材料(草案);最后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委员履职情况的通报(草案),并对有关人员异动情况进行说明。
廖炎秋在会上强调,十一届市政协二次会议具有鼓舞人心、展示形象、总结经验、明确工作任务的重大意义,要精心组织、细化责任,扎实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和沟通协调衔接工作,严格把关会议文字资料,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市政协领导李安平、肖长河、肖长贵、刘日煊、李鹏飞、张亮、谢明芳、许云生、刘国思,市政协秘书长郑成华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