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召开今年第4次常务会研究公务接待等工作
3月27日上午,衡阳市长周海兵主持召开市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公务接待、推广使用本地产品、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衡阳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接待处公务接待及经费管理办法》、《衡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把“三公”经费降下来。各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要带头将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改变惯性思维方式,改变以前一些不恰当的接待方式,倡导廉洁务实之风;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对政府部门实行轮审、年报、抽审相结合,对企事业单位实行年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会议审议了《关于推广使用本地产品的若干意见》。会议认为,在同等条件、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有利于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生产优质产品,打造特色品牌;要动态扩充本地产品名录,并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本地产品的宣传力度,让更多本地产品走出衡阳。
会议审议了《衡阳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会议强调,劳动模范是广大劳动者的榜样,要通过劳动模范的评选,挖掘一批劳动模范的典型,弘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凝聚各单位的战斗力;要严格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评选,把荣誉倾向劳动一线,让评选具有公信力;要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市领导段志刚、朱玉萍、陈新文、邓柯、周辉斌、张贺文、许祥发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