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
近日,在衡阳市民政局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民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2014年的重点任务,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市民政局副局长、纪工委书记刘洁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刘洁指出,作为社会体制改革包含三大改革之一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是“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刘洁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有许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落实改革举措,实行由间接登记向直接登记的转变、实行由高门槛登记向低门槛登记的转变、实行由“一业一会”向“一业多会”的转变、实行由政社不分向政社分开的转变、实行由无偿服务向购买服务的转变、实行由粗放监管向精细监管的转变、实行由弱化保障向强化保障的转变等。
市民管局局长倪强华作了工作报告,2014年要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目标,按照“宽审批、重扶持、严监管”的思路,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和监督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做好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扶持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加强登记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等七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