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违反“十个严禁”行为的,可拨打“12388”举报。
中秋、国庆节临近,市纪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及礼品册、提货券代替收藏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收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对违反“十个严禁”要求的行为,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十个严禁”的要求贯穿到中秋、国庆佳节的方方面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纠正“四风”,执好纪,问好责,公布举报电话,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违反“十个严禁”行为的,可通过“12388”举报电话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和举报。来源:衡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