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狠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收送节礼、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歪风,衡阳县集中开展“狠刹节日歪风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将“纠四风”的“刹车”踩到底,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该县组织全县26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市纪委发《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及礼品册、提货劵代替收藏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收送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银行卡等财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同时还聘请一批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党员、群众担任“四风”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时向县纪委反映。县活动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机关进行督导。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组织部、县作风办等单位成立督查组,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点名曝光;对“两节”期间出现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单位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追究该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