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管理系统,包含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两大项目
活动周期为明年一年,目标任务是惠及14万职工
11月25日,衡阳市总工会第二届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推进及培训交流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完成缴费工作,明年1月1日起,整个医疗互助活动转入补助金的申请与发放阶段。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接力棒”,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具有群众性、互助性、公益性,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去年,我市启动了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有1191家单位129379名职工参加,筹集互助费6468950元,共有340家单位29656名职工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前三季度,有3732人次获得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有12名女职工申请了特殊疾病保障补助金;一定上减轻了部分职工的医疗负担。
第二期医疗互助活动使用电子管理系统,全市的目标任务是惠及14万职工。
职工每人每年缴纳50元,参加住院医疗互助
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两个项目,包含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
其中,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的参加对象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该项目遵循“大数”原则,本单位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参与率应不少于总数的80%;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人数低于30人的,应当全部参加。
相比首期,第二期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考虑到退休男女职工患特殊疾病的概率很小,发病率和收益率很低,所以参加对象为在职女职工(含临聘人员),因此不包含退休男女职工。
参加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的职工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费,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女职工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费,每人限缴一份。
互助费将统一存入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市总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监督审计,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在衡阳工会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多次住院可以多次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人在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了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对剩下的自负部分(指“部分政策自负”、“医保统筹段自负”、不包括“完全政策自负”、“起付线”)按比例给予补助,“医保统筹段自负”费用按95%的比例核算补助金,“部分政策自负”费用按15%的比例核算补助金。补助金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补助。
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活动的女职工,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之一的,不包括原位癌,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
参加人在一个互助有效期内多次住院治疗,可多次申请互助金补助金。申请互助补助金时,按每次出院分别办理,互助期内多次住院累计给付补助金不得超过5万元。
对于部分特殊门诊,如患尿毒症特殊门诊职工参加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项目后,衡阳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从互助费中按50元/次给予该职工补助,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30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参加人因病出院后,须在医院(或医保部门)最终出具的医疗费专用收据或结算凭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医疗补助。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的,应在本互助期内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权利终止。
参保人家庭每年可享受一次补助2000元
记者注意到一个优惠细节:参加人在互助活动责任期内,若本人没有生病住院享受补助,但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及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父母有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上述三类亲属须是未加入本互助活动),且自负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者,衡阳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从互助费中给予2000元补助,一个家庭一年只享受一次。(城镇职工自负医疗费用是指“部分政策自负”、“医保统筹段自负”、不包括“完全政策自负”、“起付线”;父母不含公婆、岳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