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传达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研究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中共衡阳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听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汇报,审议《201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出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从统筹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出发,就全面依法治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抓住了关键少数,点准了关键问题,提出了关键举措,体现了高度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彰显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为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了有力指导,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紧行动,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加快全面建设法治衡阳。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传达学习贯彻好大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层层组织传达学习和宣传宣讲。要在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抓好发展改革、创新驱动、社会治理、从严管党治党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会议研究了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有关事项,审议并原则同意出台《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衡阳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会议指出,《意见》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决定精神,符合衡阳实际,对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具有积极意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十届七次全会讨论审议发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汇报。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件大事、难事、好事,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提高市民素质,有利于规范行政管理、日常管理。要明确标准,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到城区、到部门、到个人。要正视差距,找准目前我市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存在的差距,加强软硬环境建设,特别要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上下功夫,要通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思想入脑入心,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要重在创建,围绕力争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广泛发动、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工作协调保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会议审议了《201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并强调,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要务实、创新、经常。务实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责任,加强保障。创新就是要适应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形势,创新工作方式和思维模式,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常就是要通过制度化的规定督促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经常化、规范化。
市领导邓群策、廖炎秋、谢宏治、谢恒斌、段志刚、罗东海、包昌林、廖茂雄、刘丽华、邓柯、王雄飞出席会议。全体在职副市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