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十届七次全会3月24日上午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如何全面推进法治衡阳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亿龙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主持会议。
本次全会应到委员49人,因事请假5人,实到44人,应到候补委员1人,实到1人,符合法定人数。
李亿龙在讲话中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法治衡阳建设,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是全面建成小康衡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李亿龙强调,要按照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衡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法治衡阳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新修订的《立法法》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是重大利好。市人大、市政府要积极做好立法准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立法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规范引导作用。
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要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预防和惩处等制度和机制。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着力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与德治两手抓。
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大力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抓好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
李亿龙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确保法治衡阳建设顺利推进。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依规依纪管党治党,推动法治衡阳建设落到实处。
李亿龙还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衡阳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在法治衡阳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义主义法治道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把法治建设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法治引领推进改革,以法治优化发展环境,以法治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副书记邓群策作《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在进行分组讨论之后,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衡阳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全会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给予李安元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
市领导廖炎秋、谢宏治、谢恒斌、段志刚、罗东海、包昌林、廖茂雄、刘丽华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的在职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常委,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