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2015年衡阳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雁峰区岳屏镇兴隆村举行。此次活动以“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主题,由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主办,雁峰区委法治办、雁峰区司法局承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市直涉农单位和雁峰区农办、重点办、岳屏镇政府协办。
雁峰区委政法委书记聂卫华代表雁峰区委、政府对我市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广大村支两委干部如何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提出了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匡华在启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是推进依法治市,确保基层稳定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融洽党群政群关系,对提高全市广大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强调,面对当前农村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必将带来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的加快融合,利益格局的深刻重塑。必须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要通过活动的持续开展,了解群众、服务民生、帮助群众。要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法治宣传员、志愿者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依法维权,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启动仪式后,各参与活动单位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能作用,向村居民发放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相关的宣传资料,市业达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律师为村民答疑解惑。雁峰区司法局还专门组织了3辆流动宣传车,用车载广播走村串户宣讲各类涉农法律知识。本次活动共摆设宣传展板35块,悬挂宣传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农民的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市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旷文改,以及来自岳屏镇、湘江乡、雁峰街道、黄茶岭街道、白沙洲街道村支(社区)两委、雁峰区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共约18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