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召开城区部分部分道路、桥梁、公园、建筑物及重名村更名座谈会来源: 衡阳县电政办 发布时间:2017-07-20
7月18日,衡阳县城区部分道路、桥梁、公园、建筑物及部分重名村名命名更名座谈会在县民政局召开,公安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等县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十二个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乡镇民政办主任、两位地名专家、地名办工作人员共计41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对城区四条未命名的道路,十二条延伸线,四条更名的道路,四座未命名的桥梁,二座未命名的公园、违反《衡阳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衡阳县地名管理办法》的中央公园、衡阳县商业步行街的命名与更名进行讨论,参会人员分别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名村的乡镇分管领导就村名更名问题一一做了情况说明,并表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程序完成村名更名工作,并报组织部、民政部门备案,由政府批复。
会上,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重名村更名原则上应用老村名,要保护好地名文化遗产,按照中央提出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杜绝在二个村名中任选二个字组成新村名。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召开地名命名更座谈会这样的会议意义非常重大,通过听取大家意见,既能充分体现衡阳地方特有地名文化,又能便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提高群众知晓率。会议结束后,由县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照程序上报县政府审批。 |